我省采取五条措施扶持旅游行业,克服非典带来的影响,促进我省旅游业早日复苏。
受非典影响,我省旅游业遭受重创,4月份全省接待入境人数、旅游外汇收入同比分别下降68.6%和72%,5月份呈继续下降势头。为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府决定在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减免税费的政策基础上,采取5项政策扶持。
这5项政策是:在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免征全省(不含厦门)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的公路客运附加费;5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星级饭店电费标准按非普工业类电价征收,其与商业电价的差额部分暂时缓交,水费标准按一般工商企业用水征收,其与营业性用水价格的差额部分缓交;5月1日至9月30日,减半征收星级饭店电话中继线管理费,即每条每月50元,减半征收星级饭店的义务植树绿化费、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2002年度创汇3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旅行社,由原定每创汇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提高为奖励0.2元人民币,以缓解大型旅行社资金周转压力,更好地支持大型旅行社发展;在今年省财政安排的旅游专项资金中,调整部分资金,重点扶持旅游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