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迅速提高,旅游饭店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市场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其自身按不同客源类型和消费层次所作市场定位和分工也益趋细化。为促进旅游饭店业的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使之既符合本国实际又与国际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今年6月2日重新修订颁布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并从200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同原标准相比,新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用“旅游饭店”取代了“旅游涉外饭店”,并按照国际惯例明确了旅游饭店的定义;规定旅游饭店使用星级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取消了星级终身制,增加了饭店的定义;明确了星级的评定规则,增加了某些特色突出或极其个性化的饭店可以直接向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申请星级的内容;对餐饮服务的要求适当简化;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增加了“白金五星级”;将原标准三星级以上饭店的选择项目合并,删去了原有部分内容,增加了饭店品牌、总经理资质、环境保护等内容:对四星级以上饭店的核心区域强化了要求,增加了整体舒适度等内容。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一书目前已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有关购书事宜请与中国旅游出版社联系,电话65201188-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