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十项检查定于2004年2月22日至5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
1、检查旅游车船公司的车辆、游船的安全状况及驾驶人员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情况;
2、检查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饭店,重要旅游娱乐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煤气管道、烟感器、喷淋头、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
3、检查旅游景区(点)的索道、吊桥、游艺机等游览设施的安全状况;
4、检查宾馆、饭店、餐馆食品卫生状况;
5、检查漂流、登山、溜索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情况;
6、检查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情况;
7、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值班巡查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8、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完好情况;
9、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畅通情况;
10、检查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明市旅游局还将按照省旅游局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发动全市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抓住消防安全重点,做到边传达文件精神、边制订预防措施、边检查安全隐患、边进行隐患整改,确保三明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