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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效 更精准 更温暖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38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2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回答询问,既介绍了工作成效,也不回避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举措。
更高效:适度扩大低收入人口救助覆盖面
  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有待加强、社会救助覆盖面有待拓展、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待提升……今年5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社会救助专题调研中发现,我省在社会救助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请问我省将如何做好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文清提出了问题。
  省民政厅厅长程强说,当前,我省重新修订低保工作规范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改变之前只看收入不看支出的认定办法,适度扩大低收入人口救助覆盖面。而在认定救助对象上,我省实现38家省直部门和金融机构共34类数据信息的共享比对,提升了申请对象认定的精准度。
  “我们还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急难型临时救助全面取消了户籍地限制,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最快当天就能办结。”程强说。
  截至2023年8月底,我省共保障低保对象57.4万人、特困人员6.7万人,认定低保边缘人口19.9万人。
  “2022年底我省城乡低保覆盖率为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何看待这个数据?是否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漏保现象?”丁文清在追问中又直截了当指出现状。
  “低保覆盖率是指低保对象数量占户籍人口数量的比例,我省低保覆盖率低于全国,但略高于东部平均值,总体上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程强应询说。
  同时,他也坦承,由于基层力量不足、对困难群众情况掌握不及时、信息比对不精准等原因,个别漏保的风险还是客观存在。他表示,民政部门将通过强化大数据比对、网格化摸排、“铁脚板走访”等措施,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近年来,我省虽已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但一些山区市、县财力紧张,救助资金筹措压力比较大。
  “请问省财政厅如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社会救助提供财政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炯佳抛出了问题。
  省财政厅厅长林中麟应询说,今年以来,在原享受80%补助比例的县中,将28个财力比较困难的县补助比例提高至85%;叠加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助政策,在原补助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叠加老区苏区的补助政策,将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资金补助比例再提高10%。按照以上原则叠加后,全省有8个县补助比例达到100%,32个县达到95%以上,50个县达到90%以上,尽最大可能减轻市县的负担。
  林中麟表示,下一步还要建立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只要达到触发条件,就必须提高标准,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提、迟提或提不到位,如果存在财力不足问题,也要通过调整其他支出结构给予保障。
更精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增长到2.54亿元
  社会救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而随着保障政策日趋精准化,也让社会救助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的安全网。
  “面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省应急管理厅如何健全机制、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建福发出了询问。
  “我们主要围绕健全救灾资金投入机制、救灾物资保障机制、救灾救助标准调整机制、避灾点建设管理机制和保险应急联动机制5个方面,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丘毅回答了有关询问,并以“杜苏芮”“海葵”台风影响为例,介绍了受灾群众的理赔情况。
  “截至9月20日,全省共有8270户受台风影响的农村住房出险,已全部赔付到位,共支付理赔款2281.9万元。目前,受‘苏拉’‘海葵’台风影响的受灾群众理赔情况正在抓紧核实赔付中。”丘毅说。
  据了解,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含中央)由2020年的0.4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2.54亿元,冬春救助补助标准由2019年的100元/人提高至2022年的212元/人,增长112%。
  住房问题一直都是老百姓的心头大事,住房救助也是社会救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请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如何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罗蜀榕提问。
  “当前,我省主要采取精准建立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质量监管和拓宽资金渠道四项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子君介绍,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的方式。我省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等补助资金,2021至2022年共下达各地补助资金2938万元,2023年又下达2154万元,每户补助2.5万元。
  据了解,2021年我省建立该项机制后,已完成1579户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还计划改造完成829户,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更温暖:帮助1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社会救助聚焦群众关切和特殊群体,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努力交出一份温暖厚重的民生答卷。
  “当前一些企业经营比较困难,部分困难群众失业时间拉长、就业难度增大,有哪些办法能够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创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林龙金发出了询问。
  “我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给予补贴,按吸纳人员比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并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给予个人小额贷款贴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补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孔繁军表示,我省还通过开展招聘、创业、培训和托底四类就业援助服务,将岗位、政策和培训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据了解,今年,我省已举办相关招聘会超3396场,提供岗位187万个,为13.8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8.9亿元,帮助1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医疗救助是困难群众乃至社会大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先诊疗后付费’和积极推进省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这两条规定在全省范围内落实情况怎么样?”省人大社会委委员韩韬轶抛出问题。
  “2017年以来,一共有148万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杨闽红介绍,这项政策不仅让困难群众获得了医疗救治,同时又减轻费用压力,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一站式’服务这项工作对困难群众很重要,很大程度减少了困难群众的垫资压力和往返来回报销的问题。据统计,今年1—8月医疗救助对象约450万人次,99.9%都实行了一站式结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林圣魁应询说。(记者 郑昭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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