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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1
  “除了正常绩效工资,每月还有省里1500元补助、当地500元补助。我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事业中去。”4日,平潭南海学校教师黄建武说。他在平潭最南端的岛屿——草屿岛上执教15年,今年获评全省优秀教师。黄建武是众多乡村优秀教师的缩影,我省近些年来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完善乡村教师评聘制度、支持乡村队伍补充、促进乡村教师成长方面多措并举。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方面,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自2019年起,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明确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其中23个原省级扶贫县由省财政予以综合奖补,近三年,省级财政累计下达2.47亿元奖补经费。在评优表彰上向乡村教师倾斜。全省历届30名“最美教师”中有10名是乡村教师;2018年以来评选产生的63名“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中有12名是乡村教师。明确各地要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在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方面,我省建立乡村教师职称“直聘制度”,在职称评审方面进行适度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作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省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引导优秀教师到乡村服务。
  为了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新生力量,我省大力实施乡村教师补充“两个专项计划”,近三年省级投入达1.07亿元。支持莆田、三明、南平、福州等地开展本土化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全部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就业,有效拓宽乡村教师来源供给。在促进教师成长方面,加强城乡帮扶支援。2014年起,全面推行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规范有序组织教师校际交流。每年省级培训均面向义务教育乡村教师开设多个专门班次,创新开展“下沉式”培训,让乡村教师享受高水平培训服务。持续实施省级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其专业成长,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已遴选产生304名培养对象。(海峡教育报记者 罗菊熙 林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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