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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旅游签订合同别大意

来自:新华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56

“金秋十月,火辣激情,带您体验神秘草原之旅……”我上西北民族大学后的第一个七天长假,就看到校园的各个角落都有这样的海报。

这些海报是旅游公司招揽学生旅游的广告。旅游路线有去青海湖、塔尔寺二日游,有到嘉峪关、敦煌莫高窟七日游,也有黄龙、九寨沟九日游……而且凭学生证享受“学生价格”。面对这些诱人的价格,我不由得怦然心动,和几个同学报名参加了青海湖、塔尔寺二日游。

我们随团到了西宁,下午参观宗教圣地塔尔寺,晚上逛西宁夜市,品尝当地小吃。第二天一早出发到青海湖。可以说,我们所交的报名费用是物有所值,欣赏了与众不同的高原风光,领略到奇异浓厚的宗教风情,大长见识。有同学说,大学四年要定个省吃俭用的方案,挤出钱来去旅游,学生半价的优惠太值得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大学生旅游都有我们那么幸运,上当受骗的事例并不少见。因此,大学生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一定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首先要选择信用好的旅行社,确保服务周到。其次,应该明确旅游优惠的详细项目,比如报名费中是否包含所有门票(一些公司只提供景点首道门票)、食宿条件如何(一些旅游公司没有明确说明提供了三餐,就只提供早餐,还有的公司没有说明住宿条件如何,就随便安排游客到价格便宜的旅社)、导游服务费是否要另计等。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是:旅游公司是否为你购买了旅游保险,保金多少?这可是关系到你身家性命的哦!旅游合同条款的每条甚至每字都有“含金量”的,同学们旅游的时候千万要看清楚,一不留神吃哑巴亏的可是你自己哦!

闽西日报2004-8-16刊载 郭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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