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自11月1日起受理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申请,及受理审批台湾居民入出境签注申请。福州成为继厦门之后启动的第二个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受理中心。
《通行证》是台湾居民入出祖国大陆的旅行证件,有1年有效和5年有效两种。过去5年有效的《通行证》只能在香港或澳门的有关单位办理,今年2月11日,公安部宣布5项对台便利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授权福建省公安厅负责审批、签发5年有效的《通行证》,福州、厦门市公安局负责签证申请,并负责受理、审批、签发台湾居民入出境签注。
新华社福州11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