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漳州市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
该方案将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制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杂费减补制度”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家庭助学金制度”三大助学工程,设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教科书补助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等4个助学项目。
其中,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的,给予学校每生每年9500元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寄午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费补助;在教科书方面,按每生每年120元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接受高等院校本、专科全日制及以上教育阶段的受助对象,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记者 苏益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