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漳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已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后,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统一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每月最多可多领392元,最大增幅达28.57%。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基数的其他相关待遇也相应提高。据统计,漳州全市12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均按最新计发比例向0.56万名失业人员成功发放1月份失业保险金944.29万元,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增加329.5元、环比增加24.30%,及时帮助失业人员保生活、渡难关。(记者 李妙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