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钟国梁 李国麟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召开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地方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与实践工作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本市地方立法工作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情况,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颁发了立法建议采纳确定证书和单项法规采纳确定证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交流发言。12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士围绕本市近年来制定和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城市更新条例》等4部民生类法规,生动讲述了各自参与和见证立法工作的经历和体会,展示了地方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与实践的成果。据了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持续创新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使立法工作充分体现民主民意。
蒋卓庆指出,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按照市委关于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首提地的职责和担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为人民立法,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凝聚全社会智慧和共识,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让上海地方立法更好造福人民、服务城市发展。
蒋卓庆指出,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丰富拓展民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体现人大工作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持续加大民生立法、民生监督工作比重,确保人大工作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为建设具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人民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学习宣传贯彻,用心用情讲好民主立法故事,讲好人大故事,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可触摸、可感受、可信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努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更大作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负春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