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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厦门市旅行社旅游合同管理日趋规范

来自:福建旅游之窗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15

    历时一个半月的全市规范旅游合同专项工作顺利结束。近日,厦门市旅游局对规范旅游合同专项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规范旅游合同专项工作的通知》(厦政旅[2005]81号)要求,在旅行社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旅游局于10月9日至20日派出三个小组到旅行社对旅游合同规范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进一步了解旅行社旅游合同管理现状,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旅行社旅游合同管理日趋规范。旅行社经过自查自纠阶段,大多已按要求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旅游合同管理体制日臻完善。大部分旅行社进一步完善与餐厅、宾馆、车队及景区(点)之间的业务往来合同,对过期的旅游合同予以补签;按要求与各地委托地接业务旅行社签订“委托地接业务合同”;初步建立旅游包价报价体系管理机制,对推出的旅游线路产品建立价目表;能较好地履行游客组团出游前的告知义务,将告知提醒事项形成书面的《游客须知》提供给旅游者,并根据旅游目的地的不同情况,适时调整提醒内容,为游客提供出行参考;对合同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其中,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组团合同”的执行情况最好,合同签订率100%。通报还总结推介了一些旅行社在规范旅游合同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归纳整理了检查中发现旅游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旅行社,检查组都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对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旅行社,市旅游局将结合旅行社业务年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开展规范旅游合同专项工作,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配合即将开展的全行业诚信旅游活动,市旅游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要求各旅行社继续对照检查内容并结合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旅游合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企业的旅游诚信体系,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产业素质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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