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记者 龚洁芸
溺水是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五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作为学生及家庭,如何预防溺水事件的发生?记者采访杨浦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游泳教练李慧进行解答。
暑期以来,学生因溺水死亡事故频发。梳理这些悲剧发现,溺亡的孩子并不全都是贸然下水游泳,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会游泳,有的水性还不错。李慧认为,不少人对游泳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只要会游泳,在水里就安全,从而放松了警惕。他们往往忽略了水下世界的危险,特别是水库、池塘、河流等野外水域。在这些地方游泳,水草可能缠住脚、碎石可能划破脚、脚还可能陷入淤泥,进而发生意外。腿部抽筋、身体疲劳、空腹等也会让人无法正常游泳,从而导致溺水。
在上海,中小学生发展游泳技能培训的初衷是为了防溺水。2002年,静安区教育局开全市先河,让游泳进课堂,每周设一节游泳课,确保每个学生在结业时至少学会一种泳姿。2009年,市教委实施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以及大学“人人学会游泳”计划。目前,上海四年级以上学生会一种泳姿的人已达九成左右。学生溺水人数减少,但溺水事故仍有发生。
李慧建议,即便学会了游泳技能,“下水”依然是一件需要谨慎对待的事,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而言,需家长陪护和看管。不同年龄段孩子溺水发生的高危地点不同,4岁以下主要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5至9岁儿童主要涉及水渠、池塘和水库等,10岁以上活动范围更大,主要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李慧提醒家长,这些误区要避开:不要认为游泳圈、充气的水上玩具可以很好地保护孩子,没有任何设备可以代替成人监护;孩子溺水时不一定会拍水或大喊,很多溺水都是悄无声息发生的,而且非常迅速;会游泳的人也会因疲劳等导致溺水。
李慧认为,家长应带孩子去正规泳池游泳,下水前确保孩子已掌握安全技能,并已做好热身运动。若家长与孩子一起游泳,须让孩子待在大人一臂以内的范围。如果孩子自己下水游泳,大人需时刻有效看护。“不推荐孩子在郊区开放水域游泳。”李慧说,开放水域水底情况复杂,对体力和灵活应变能力的要求非常高,即便是专业游泳运动员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