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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2005年全省旅游投诉情况

来自:供稿|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83

2005年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所接到各类旅游投诉379件,受理371件,不予受理8件,结案率98%。理赔金额233007元。

  一、受理的371件投诉分类统计如下:
  (一)按投诉来源分类:
  1、国内游投诉359件,占96、8%;
  2、出境游投诉11件,占2、9%;
  3、入境游投诉1件,占0、3%。

  (二)按被投诉对象分类:
  1、投诉旅行社215件,占57%;
  2、投诉饭店32件,占9%;
  3、投诉景点23件,占6%;
  4、投诉交通17件,占5%;
  5、投诉购15件,占4%;
  6、投诉餐饮14件,占4%;
  7、其他55件,占15%。

  (三)其中,215件投诉旅行社的性质分类:
  1、降低等级标准31件,占14%;
  2、擅自增减项26件,占12%;
  3、导游未尽职责33件,占15%;
  4、延误变更日程34件,占16%;
  5、其他91,占42%。

二、2005年旅游投诉特点分析:
  (一)超计划安排购物、挤占游客游览时间是旅游投诉热点。
对旅行社投诉占57%,仍集中在降低服务等级标准、擅自增减项目、导游未尽职责、延误变更日程等服务质量问题。超计划安排购物是其中的顽症。很多游客对超计划安排购物问题极为不满。有的游客在投诉信中将旅游团称为“购物团”。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是有的旅游线路报价低于成本价。二是导游收入多依赖于购物回佣,为了多赚取回扣,地接社导游不惜牺牲游客的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

  (二)三个黄金周投诉是旅游投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个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旅游投诉151件,受理138件,分别占全年投诉总量的40%和37%。另接到旅游咨询、反映情况259件。

  “春节”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旅游投诉33件,正式受理32件。对旅行社投诉,占总量的72%。厦门至武夷山、武夷山至福州火车车次变更引起旅游行程缩短问题,尤为突出。“五一”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旅游投诉44件,受理43件。对景区的投诉占40%,游客主要反映景区的安全问题和收费问题。“十一”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旅游投诉74件,正式受理63件,分别占三个黄金周总量的49%和46%。

三、相关建议
  (一)从旅游合同抓起,从购物环节突破,进一步规范治理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创建“诚信旅游”。旅行社在设计旅游线路时,应当合理安排购物次数和购物点,以保证游客游览同时能够开心购物;在招徕游客时,应向游客告知购物次数、购物点及时间等内容,双方达成合意后应在合同中予以载明;在履约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诚实信用原则履行。

  (二)旅游景区在注重旅游设施开发建设的同时,应加强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了解景区当地气候、地理情况,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遇到恶劣天气,应及时疏导游客,关闭景区。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新开发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旅行社不得组织团队到未正式开业或旅游安全不过关的景区游览。在承接学生、老人、小孩外出旅游等特殊团队时,事先应做好严密的组织接待工作,为游客配备安全意识强、办事能力强的导游。切实履行对游客提示和说明安全注意事项的义务,使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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