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专家组经过认真论证,原则上通过了《莆田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
《莆田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了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新兴的支柱产业和著名的滨海旅游胜地的目标。着力从旅游精品、节庆活动、线路设计等旅游产品体系以及旅游商品、旅游设施、旅行社、酒店业发展等旅游服务体系两大系列构建旅游产业的支撑体系。利用妈祖圣地旅游的地位,突出抓好闽台旅游。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重点抓好“一洋”(南北洋)、“两岛”(湄洲岛和南日岛)、“三城”(妈祖城、莆田工艺美术城、坝下木雕工艺旅游商品城)、“四酒店”(九华、帝宝、荔城、兰溪大酒店)、“五景区”(九鲤湖、南少林、凤凰山、菜溪岩、白玉山景区)、“六园”(九龙谷、瑞云山、夹祭草堂、壶公山、大蜚山森林公园及三星生态农业观光园)、“等项目建设。
参加规划评审的专家有省工程咨询中心陈琳总工、省旅游局计财处陈维平处长、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的骆培聪副教授、省发改委叶飞文研究员、省农办黄清波副处长、莆田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彭文宇院长、市人大财经委童庆明副主任等19人。
在论证中,专家们认为:该规划在对莆田市旅游资源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数据资料基本详实可靠,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对旅游业发展的方针、目标、定位、任务、项目、布局和措施等基本准确,规划中的项目切合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引导社会投资有重要意义。规划对确保莆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把莆田市旅游业融入全省旅游发展格局,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战略,以旅游带动交通、商贸等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中央“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精神,符合现代旅游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与福建省旅游发展规划基本衔接。同时,专家们对该规划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