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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泰宁县近期对家庭旅馆提出六点整治办法

来自:供稿|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0

    一是对违章加层、严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业主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

    二是家庭旅馆五层以上(含五层)只有单梯的不能用于经营,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五层以上有经营现象,依法处罚,并限期纠正,经多次查处拒不纠正的从重处罚,直至取消其营业资格,并予以曝光、列入“黑名单”。

    三是四层以下(含四层)作为家庭旅馆使用的,有擅自改变平面结构布置和楼梯栏杆,窗台高度不足的,限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已办证的未按要求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未办证的没按要求整改的,由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给予查处、处罚。

    四是对整治期间,不服从整治意见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在有线电视台上给予曝光,并通告旅行社不得安排游客入住相关家庭旅馆,否则对旅行社进行处罚;对符合整改要求,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应给予确认是否合格,鉴定观察使用年限,按年限给予办理有关证件。

    五是建立“黑名单”制度。违章加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五层以上用于经营,屡查屡犯的都要列入“黑名单”。凡是进入“黑名单”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任何证件,不得安排游客入住,并以相关形式公布于众。

    六是对未办理特行证、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的家庭旅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今后开办家庭旅馆的,有违章加层,坚决不给予办理有关证件,由相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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