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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三个坚持”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自:北京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99
  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服务理念,坚持“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房山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心以《法律援助法》为依据,综合采取扩大援助覆盖面、提高服务可及性等措施,完善法律援助线上线下互动互补模式,降低服务门槛,维护更多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法治保障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加减乘除”四法,助力法援服务“大提速”。便民服务做加法。在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基础上,针对军人军属、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申请程序做减法。落实“减证便民”要求,不再要求受援人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查,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法援服务做乘法。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精心筛选126名政治素养高、法律业务扎实的执业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性,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升法援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效。工作症结做除法。梳理受理、审核、审批、指派、办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完善细节控制,促进法援服务提档加速。
  此外,中心还以群众需求导向为基本原则,着力推进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法律援助申请“热线办”“就近办”“指尖办”,为广大群众提供全天候、多维度法律援助服务,实现群众“零等待”服务目标。激活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完善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援助站点建设,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3+N”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准入和退出等机制,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应援优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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