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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厦门市率先开展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活动

来自:厦门市旅游局 李建闽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94

    为树立旅行社“诚信经营”品牌,优化竞争环境,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够直观判断旅行社诚信服务水平,引导理性消费,使旅游企业的诚信力切实转换为生产力和竞争力,厦门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活动,得到了广大企业积极响应,全市共有33家旅行社踊跃报名参评。在企业自评基础上,市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实地严格考核,网上公示,并报评委会审定后,全市共有19家旅行社被评定为厦门市首批质量信誉4A级、3A级旅行社,其中4A级6家,3A级13家,此外还有10家企业评为质量信誉2A级旅行社。

    厦门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是福建省首次采用量化标准对旅行社进行评等定级,也是厦门市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评定每年一次,不搞终身制。《厦门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共分4部分21项71条,从旅行社经济指标、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商业信誉等方面对旅行社质量信誉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标准》满分为110分,其中附加奖励分10分,个别条款倒扣分;《标准》中每条款的计分,若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总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质量信誉4A级旅行社;总得分80分─89分,为质量信誉3A级旅行社;总得分70─79分,为质量信誉2A级旅行社;总得分60─69分,为质量信誉1A级旅行社;总得分60分以下,为质量信誉不达标旅行社,旅游部门将督促其整改提高。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实行动态化管理和安全、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旅行社一经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经查属实,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将受到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今后作为旅行社晋升和增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范围的重要条件,作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借鉴和推广质量信誉等级企业特别是4A级旅行社的规范管理模式,厦门市旅游局近期将组织等级评定现场观摩会,邀请部分4A级旅行社代表实地介绍企业先进经验,努力推进全市旅行社标准化工作,鼓励更多旅行社创造条件,报名参评,并提升等级服务水平,为全市旅游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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