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厦门市与赣州市签订了《关于加强“海西”建设,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的协议》,从即日起,将进一步扩大两地旅游交流与合作。
协议指出,要充分运用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局长联谊会的合作平台,加强两市旅游业的联动合作。以加强旅游区域合作、打造特色精品线路为目标,联合调研、编制《厦门-赣州两市旅游区域协作发展思路》。突出两市区位特色,优势互补,合作开发厦门-赣州红色旅游线路。建立旅游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双方将对方旅游产品资料编入本市旅游宣传资料,互推精品线路,为对方在本地开展旅游考察活动、旅游促销活动提供必需帮助。建立厦门赣州无障碍旅游协作区,两市旅行社、导游员相互认可并接受对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投诉处理和安全检查。合作开发旅游客源市场,适时联合外出宣传促销,共同举办旅游推介会。
闽粤赣十三市经济协作区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南翼,是东南沿海经济区东部率先发展的重要组成。厦门与赣州区域合作十多年成效明显,两市结下深厚友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支持海西发展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贯彻福建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江西省“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的既定决策,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互动融合,互利双赢,协调发展,实现两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厦门与赣州签订了《关于加强“海西”建设,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的协议》,将在交通建设、投资贸易、物流、旅游、劳务等九方面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