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旅游局正在组织人员对2002年修改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再次修订,并且已向厦门旅游业征求修改意见。国家旅游局此次修订管理条例是为了进行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的健康发展,厦门旅游业高度关注此次修订,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据《中国旅游报》报道,与当前正在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相比较,《旅行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旅行社准入门槛、旅行社业务的开展、分社的设立、旅游市场的有序竞争、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监督以及外商投资旅行社等内容均有新的调整,例如:准入门槛降低,鼓励企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实行动态管理,对合法经营的旅行社实行激励机制等。
据了解,新的管理条例将于2008年实施,一旦实施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厦门旅行社行业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当前,厦门旅游业正积极应对,厦门旅游培训中心近期将组织相关培训,使旅行社能详细、清楚、准确地了解条例修订情况,以便进一步提升我市旅行社整体竞争力,打造旅行社品牌,为我市创建最佳优秀旅游城市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