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出台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争取用三年在上海全市实施

来自:解放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52


  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昨天,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整体提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指导意见》规定,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交流轮岗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村学校支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新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低于20%左右的人员流动到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支教3年。为稳步推进实施,确保规范有序,将首先在2—3个区试点,逐年推进,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全面实施。
  健全流动“蓄水池”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了包括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优化引进和招聘制度、健全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交流轮岗制度、逐步建立退出机制、优化学校绩效分配制度八大任务。《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坚持总量调控与统筹使用、坚持城乡标准统一、坚持向教师岗位倾斜”原则,统筹事业单位编制资源,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全面统一城乡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各区要加强对区域内中小学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的动态调整,要进一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整合、拓宽优质社会资源,探索实施兼职教师的制度。
  《指导意见》提出,综合区内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情况和优先用于优质均衡发展需要的流动教师,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水平等。要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对于校内竞聘、学区和集团内跨校竞聘、跨学区和集团竞聘等情况及其聘任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上海将健全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机制,重点推进乡村学校、初中强校工程实验学校校长教师资源的统筹均衡配置。将学区、集团内1—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同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20%,跨学段学区、集团每年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5%,流动时间不得低于2年,其中骨干教师比例均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三到五年内,通过骨干教师流动、培养等多种方式,确保每所小学至少有1—2名高级教师、每所初中高级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每所高中都有1名正高级教师。
  奉贤区教育局局长施文龙说,《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标准,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区域义务教师的优质均衡。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流动工作规划,科学规范义务教育教师流动,着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花大力气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有突出贡献可破格晋升
  《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对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没有合格,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师德失范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处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受到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得从事教育工作。
  本市将加强对教师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考核评价中工作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教师允许破格晋升,年度考核不合格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并可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各区教育局要聚焦重点工作和改革项目,完善区10%总量统筹分配办法,核定学校工资总量时,要充分彰显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特点和教师职业属性,建立动态平衡机制。
  江宁学校是普陀区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有59个教学班,教职工超过200人。校长吴庆琳说,学校合理安排学校岗位设置,最大限度满足一线教师的岗位需求。除一些必须具有岗位任职资格的教辅岗位,如实验、图书、卫生保健岗位以外,其他像保安、保洁、维修后勤岗位全部实行后勤社会化方式,不再占用编制资源。学生的兴趣拓展类课程,也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尽可能让编制资源保持合理与适度,也使教师在岗位晋升、职称申报时都有上升渠道,从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上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指导意见》聚焦培养更多的“好校长”和“好教师”,从制度层面打通教师合理流动障碍,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不断盘活教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释放办学活力,促进教育优质均衡。“让体制机制‘活’起来、校长教师‘流’起来,优质资源‘动’起来,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建设,将释放出教师的新动力、学校的新活力。”市教委副主任李永智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