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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五个加强”扎实做好旅游景区防火工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5
      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根据3月3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叶继革在森林防火办主持召开的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3月4日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明市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加强景区防火五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加强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全面部署安排今年春季的森林防火工作,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市场管理机制。县(市、区)旅游局要与各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对各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力度。

      二是要加强旅游景区野外用火的管理。各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景区内野炊、烧烤、抽烟。要积极与林业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护林员和巡逻队的作用,加大巡察幅度和密度,实施重点防范,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切实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在旅游景区设立防火检查站,对游客和入山人员,要进行形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严禁带火种上山,进山车辆要完备防火装置,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要加强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旅游景区要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完善机构,充实人员,景区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必须亲自安排、亲自督查。火灾发生后,必须亲自到火场组织指挥扑救和火场看守。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按照预案要求,有条不紊地组织扑救。

      四是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按照全面与重点、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发现问题、跟踪督查,及时整改,把各种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对重点旅游景区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要把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护林队伍建设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是加强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干部职工和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森林防火宣传牌(碑),制作“禁止烟火”、“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警示标志和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宣传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利用清明、五一等节庆时间,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形成社会化防火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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