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狱管理局举办青年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示范集训班
根据中政委、司法部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市监狱管理局于4月23日至28日,在市司法警官学校举办了市监狱系统青年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示范集训班。来自本市监狱系统各单位政治部主任、干部人事科长以及局机关和南汇监狱2000年以来参加工作的青年干警83人接受了集训。示范集训班准备工作充分,培训安排合理,学习氛围浓厚,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一、加强调研,明确要求
为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4月中旬,该局政治部会同局培训中心、局团委等部门先行组成专题调研组,采取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法,就干警需求、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问题进行调研,初步了解和掌握了青年干警的思想状况、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情况,以及对参加培训的意见建议等。在此基础上,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初步形成了适合监狱青年干警实际的培训思路与基本框架。一是明确了示范集训班的指导思想。即进一步清理思想,认清国情,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为执法规范;二是明确了培训重点。从我局青年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端正执法理念,着重促进从概念到理念的转变,理念到指导执法实践的转变。
二、注重示范,合理安排
在为期一周的示范集训班中,示范集训班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着眼于青年法治素养与综合素质的培养,从时间、内容安排上给予保证,并积极探索新的教学途径与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做好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直接解读。示范集训班重视理论教育,安排的课程力图从各个层面、角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进行全面阐述,为学员们提供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论框架。在开学典礼上,局党委领导同志就为什么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什么要对青年干警开展法治理念集中培训以及各单位如何办好学习班等问题进行了学习动员,指出要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根本性、长远性、基础性作用,要学会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细化深化为符合工作实际的具体理念。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盛勇强同志所作《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和华东政法学院殷啸虎教授所作的讲座,使学员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原则要求等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认识水平。
二是注重内容安排的科学性,凸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监狱工作的指导意义。示范集训班注重从理论、实践等多个角度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监狱工作中的体现,使青年干警对如何在执法实践中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有了进一步认识。针对青年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的两场辅导报告《青年警官的价值观》和《学习、思考与创新》,对青年干警如何在监狱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如何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抓好自身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局刑务部等部门领导所作《法治理念下的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和《公正执法――以案析理》的辅导讲座,从实践的角度为青年干警如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贯彻公正执法提供了范例。
三是注重学习载体的多样性,激发学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兴趣。示范集训班采用专家讲课、交流座谈、互动问答、以案析理、闭卷考试、影视观摩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可学员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在示范集训班组织的专题讨论中,很多出生于80年代的青年干警提出要正视青年人社会经验不足等弱点,发挥青年干警思想活跃、可塑性强等优势,抓住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契机,牢固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正确价值观,培养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任务。根据课程安排,每位学员结合工作实际,在培训中心老师指导下撰写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执法案例,通过对自身执法实践的反省和审视,对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剖析和总结,从而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认识。示范集训班还推选了7份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大会交流,从不同侧面展示了各监狱青年干警公正执法的风采,其中南汇监狱干警吕成科《一封家信》、五角场监狱干警张志华《一次难忘的违纪处理》、局机关干警吴学春《于细微之处践理念》反响热烈。为检验学习成果,示范集训班还进行了闭卷考试,全体学员通过认真准备,最终全部顺利通过了考试。
三、有的放矢,强化效果
经过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学员感到收获不少。
收获之一,进一步提高了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培训,使学员们提高了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背景及意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监狱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最重要、关键的。在培训中,通过领导动员、专家讲座、座谈讨论、收看《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等形式,进一步消除了部分学员身上存在的法治理念只是单纯的理论问题,搞教育活动形式主义成分多等模糊认识。
收获之二,进一步端正和完善了价值观、职业道德,增强了责任意识。通过培训,使学员们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自觉性,初步养成正确规范的执法意识、习惯。通过聆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市“平安英雄”严观愿、全国监狱系统先进个人何全胜等先进典型的“现身说法”,学员们对“公正为魂”的理念和新时期“红烛”精神的理解更为全面,由此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收获之三,进一步加深了对监狱公正执法工作的理解。通过培训,提高了学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监狱工作中最重要的实践就是公正执法”这一命题的认识。学员感到,通过刑罚执行手段,促进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是监狱机关最大的政绩。应进一步牢固树立“以公正执法为魂”的执法理念,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尤其通过工作案例的撰写、交流与点评,学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正执法内涵的理解和把握。
收获之四,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学员们感到,集中培训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学习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了指导,但收获还是初步的,要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和深刻内涵内化于心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真正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运用执法实践还有很大的距离,真正将集中性教育延伸与拓展至经常性教育,还需要积极探索。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学深、学细、学透,才能更好地指导自己的执法实践,才能切实推动监狱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