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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委与上海市11户国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4

  日前,市经委与本市11户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的重点用能企业举行《节能降耗责任书》签订仪式。
  市经委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是我国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意义,要积极行动起来,落实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一是要抓紧时间落实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要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地研究贯彻,结合实际抓落实。二是要完成节能规划的编制上报和企业能源审计。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三是要加快推进节能设备、技术、工艺的改造,这是节能工作的实质性推进,11家企业要有一个总体技改方案,逐年分步推进。
  据介绍,为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5个委办共同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针对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000余家企业。据统计,千家企业2004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47%。据了解,《节能目标责任书》内容涉及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明确节能工作责任、落实节能任务目标、推广节能技术、加大节能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对重点用能大户逐一明确了目标责任。
  上海市11户列入千家企业的涉及钢铁、石油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其能源消费量分别占到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6%和全市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58%。分别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卡博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
  会上,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代表签约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的控股集团、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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