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2008年上海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1、王某和上海某电气公司制售假冒“枫叶”牌高低压设备案
2、邵某等人非法复制销售盗版上海地图案
3、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米老鼠”商标PVC标贴案件
4、“5・29”销售盗版DVD音像制品案
5、毛某等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假冒华歌尔、黛安芬和CK等品牌内衣服饰案
6、钱某等假设《劲舞团》“私服”、克隆网游案
7、POCO网站利用P2P软件帮助传播盗版影片案
8、“华联超市”诉“世纪华联超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9、英国“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丽池”健身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10、徐某等篡改微软软件许可协议、侵犯著作权案(注:涉及刑事处罚的为第1、2、4、5、6、10号案例)
上海4月20日公布了2008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引人关注的是,其中有六起案件涉及刑事责任和处罚,共有15人被判刑。可以说,刑事处罚在上海已成为震慑侵权、净化市场的重要手段。
目前,进入司法程序的知识产权纷争之中,民事案件依然占绝大多数――统计表明,2008年,全市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约1600件,其中刑事案件为79件,比例不足5%;一审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近1500件,刑事案件有81件。
在“邵某等人非法复制销售盗版上海地图案”中,涉案的盗版地图超过160万册,是建国以来最大的盗版地图案件,主犯被判刑四年;而“5・29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则是在一次文化执法突击行动中被揭露的,当场缴获盗版DVD音像制品超过34万张,两名涉案被告被判刑,此案在上海市音像市场产生了很大的反响。此外,“典型案例”中还包括全国首例因篡改软件许可协议而受刑事处罚的案件,两被告在出售7万多元正版“视窗XP”软件的同时,私自“夹带”销售了30万元的试用版“Office
2003”等软件,从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直接销售假名牌和盗版的不法商贩被判刑,因接受其订单、加工印制假名牌标志的企业也同时受到刑事处罚。在“十大典型案例”中,有多家“接单”企业被罚款,企业负责人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