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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全面启动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9

  4月15日,2009年上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全面启动。今年本市将招募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志愿者可享受由国家和上海市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市“西部计划”项目办将按照上海市当年最新公布的社会保险缴纳最低标准,为志愿者统一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按照本市规定,个人每月按照缴费基数的11%缴纳(由个人承担,在日常生活补贴中扣除)。
  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包括: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家相关政策中还规定,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除国家优惠政策外,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还可享受上海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高校毕业生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免试直升研究生并保留学籍,待服务期满后返校攻读学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另外享受上海给予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当年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本市机关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非本市户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如在本市工作,可以按照志愿服务开始当年的相关政策,申请落户本市,也可以申请办理三年期以上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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