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根据“十一五”基础设施建设特点和要求,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上海市建设交通项目技术储备管理工作试行规定》,作为加强建设交通行业管理的主要抓手。为严格规范实施程序、管理内容和资金使用,《规定》对有关项目技术储备工作的定义、组织管理、资金保证、基本内容、计划安排、前期经费管理使用、项目核销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确定了建设交通行业综合协调部门、专业职能部门、政府性投资公司,以及区县在建设交通项目技术储备管理工作的职责和分工界限。该《规定》适用范围为:本市建设交通系统内政府或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资的对内交通、对外交通、生态环境、城市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管理的建设规划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工程方案、技术专题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规定》还明确,技术储备承担单位可通过招标确定,也可以在具有专有或者专项技术优势的企业中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择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