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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现有的5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有128项即将取消和停止征收。其中,拟停止征收的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公墓管理费两项,分别涉及两件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收费规定。4月23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就市政府递交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的议案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
据悉,从去年12月起,市政府正式启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以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十分明确,即要使上海成为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
经过清理,本市拟取消和停止征收1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金额约20亿元,其中,建筑工程执照费和公墓管理费涉及《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具体的收费标准,去年一年,相关部门收取建筑工程执照费为6146.6万元,公墓管理费4554.2万元。市政府表示,对于拟取消的上述两项费用,待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停止执行有关收费规定的决定后,将与其他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起,统一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建议,在作出停止上述两项收费的决定后,市政府应落实相应的后续保障措施,继续履行监管职能,要杜绝"不收费,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周禹鹏、王培生、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出席会议。副市长艾宝俊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