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争先创优 "三支一扶"期满优先办户籍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将可享受到包括优先办理本市户籍和《上海市居住证》、优先招录为本市机关公务员等政策。日前从市人事局获悉,为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争先创优,增强农村基层吸引优秀大学生的力度,切实为农村基层输送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本市已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向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倾斜。
今年是首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第一年。统计显示,首批220位支扶大学生中,愿意留在基层工作的占82%。
据了解,从今年起,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的,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以落户本市;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进编的,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以落户本市;非本市户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本市其它类型单位工作的,可以申请办理3年期以上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业绩突出的,也可以申请落户本市;非本市户籍的具有大专学历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农村基层工作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的,可以申请办理3年期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业绩特别突出的,也可以申请落户本市。
与此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还将被本市机关优先招录为公务员。具体包括:服务期内每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本市机关公务员的,将获得优先调剂、优先推荐、优先录用;区县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的,应将其招录总数的一定比例职位,专门用于招录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被机关录用的,“三支一扶”服务年限可视同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年限。
据了解,本市区县事业单位将优先录用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本区县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内每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录用。考核办法由区县自行制定。“三支一扶”计划涉及区县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应划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聘本区县“三支一扶”大学生。鼓励“三支一扶”计划未涉及区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优先录用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大学生。
对于那些服务期满后愿意留在支扶单位的,本市也将从政策上予以倾斜。原签订2年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因工作需要,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延续1年服务期,继续留在服务单位从事支扶工作,相关待遇按照本市“三支一扶”计划第3年的标准和出资渠道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本人的双向选择,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经区县人事局同意,可以与乡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标准可参照本区县同类人员予以确定,并按照企业在职人员标准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相关待遇;符合农村基层实用型、建设型人才需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经济相对困难村工作2年以上的,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贴,标准由区县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