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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公布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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