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泾监狱积极探索罪犯认罪悔罪程度评估工作
近年来,北新泾监狱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狱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方法,在罪犯中开展了认罪悔罪评估探索工作,初步形成了认罪悔罪程度评估标准,为不断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明确标准,严格要求
罪犯认罪悔罪程度评估,是指监狱在教育改造工作中对罪犯认罪悔罪方面的思想行为变化程度或所达到的状态进行的客观评价,是建立在罪犯认罪悔罪程度评估标准基础上的一种思想改造鉴定方法。2005年,监狱在全体罪犯中开展了两次无记名问卷调查,对罪犯在认罪悔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归类,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罪犯认罪悔罪评估办法》、《罪犯认罪悔罪评估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其中,罪犯认罪悔罪程度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对犯罪事实、法院判决、犯罪原因、犯罪危害的认识程度和悔罪行为表示程度等五个方面内容共30个条目。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监狱还将罪犯认罪悔罪程度确定为不认罪服判、初步认罪悔罪、基本认罪悔罪、较好认罪悔罪和深刻认罪悔罪等一至五个等级,并将此作为评选改造积极分子、提请司法奖励的重要依据。目前,监狱规定评估等级为三级(含三级)以上的,可参加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可参加上海市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当符合减刑假释的必备条件时,可适时启动司法奖励程序。评估等级为二级的,暂缓启动司法奖励程序;评估等级为一级的,不予启动司法奖励程序(法律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除外)。
二、精心组织,先行试点
开展罪犯认罪悔罪程度评估工作,是教育改造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开拓性工作,需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1、提高思想认识。监狱组织干警围绕罪犯知罪、认罪、悔罪、赎罪现状开展了3个主题征文评选活动,在监狱网页上开设了教育研讨论坛,通过教育和讨论,加深和统一了干警对开展罪犯认罪悔罪评估工作的思想认识,澄清了干警在执法思想和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为扎实推进认罪悔罪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外,监狱在全体罪犯中开展了以认罪悔罪为重点的多形式的教育活动,促进和增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赎罪意识,使罪犯普遍认识到服刑改造除了遵守监规、参加劳动、争取司法奖励之外,更重要的是去除思想上不能够正确对待罪错的“顽疾”,以净化灵魂,重塑人生。
2、坚持试点先行。2005年10月,监狱在二监区和新收犯教育中心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并举行了首次服刑人员认罪悔罪程度评估会,在罪犯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如罪犯顾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计分考评累积分奖励2次记功。以往,这些改造表现一般,但有累积分奖励的罪犯,在服刑后期减点余刑似乎是“名份帐”。在评估时,顾犯由于没有主动书写认罪服法书、没有履行财产附加刑、从事“地下航线”被罚分等原因,最终被确定为二级,暂缓启动司法奖励程序。
3、注重不断深化。监狱注意及时分析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深化、细化评估工作。近两年来,监狱开展了多层面的研讨活动,广泛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局专家组和业务处室的领导,共同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监狱还组织参与评估的干警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培训,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监狱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加强协调,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目前,评估工作在司法奖惩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已经初步确立,使监狱执法活动更趋规范、科学、文明。
三、规范流程,按章操作
在试点基础上,2006年4月,监狱在各监区全面推开了罪犯认罪悔罪程度评估工作。目前,对罪犯认罪悔罪程度的评估工作主要分为初期评估、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三个阶段。初期评估在罪犯入监时进行,主要了解罪犯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使今后的教育改造更具针对性。中期评估在每年年终时进行,以检验教育的效果和罪犯的改造状况,评估结果作为评选改造积极分子的依据。后期评估在罪犯达到可以减刑、假释的司法奖励时进行,由罪犯提出评估申请,监狱组织对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启动司法程序与否、建议减刑幅度大小或假释时机早晚的依据,同时作为出监鉴定表填写的重要内容。
监狱将每月的第三周确定为各监区集中评估时间,并按照简易评估或会议评估的方式进行。简易评估现阶段主要适用于对新收犯的评估工作。主管干警通过个别谈话、提问并查阅相关材料,对被评估人认罪悔罪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评估标准》作出初步定级,报监区评估小组合议,确定评估等级,并上报监狱评估小组审核认定。会议评估是指由罪犯本人提出评估申请,监区评估小组进行资格审定。对于需要以会议形式评估的,监区通过召开评估会、让被评估人在会上陈述、评估小组成员提问、会后评估小组合议、确定评估等级、公示,并上报监狱评估小组审核认定等形式进行评估。目前监狱对申报司法奖励和市改造积极分子的罪犯全部采取会议评估的形式,确保了评估工作的公正性。
同时,监狱还成立了由监狱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评估监督小组,负责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小组有权指令启动复核程序和监狱评估程序,有权撤销两级评估小组的错误结论。
自2007年开始,监狱的认罪悔罪评估工作经验已向全局推广,全局其他监所各选择一个监区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