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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上海市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标准上海全市约30万老年农民受益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82

  3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从2007年1月1日起,对本市农村常住户籍、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最低标准,从75元/月提高到85元/月。预计全市约30万名老年农民受益。
  市级财政根据区县财力情况和老年农民人数实行差别政策,加大对困难区县的支持力度。区县政府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操作办法。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由镇(乡)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逐月发放到人。补贴情况列入当地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
  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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