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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3年内每年增就业岗位10万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9

  4月1日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鼓励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三年内每年新增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
  《若干意见》涵盖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三年内每年建立5万个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账户卡,将休闲服务、水产养殖、蔬菜栽培、绿化养护等培训项目和实训项目纳入区域性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引导、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市场急需且符合自身条件的培训项目。通过远程培训将市区优质培训资源跨地区为郊区服务。
  二是优化开业环境。对有志于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资金、场地、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贷款担保、利息补贴和便利服务等。
  三是鼓励跨区就业。对跨区就业、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根据收入、路途等情况给予岗位补贴。
  四是加强就业援助。在巩固现有“万人就业项目”的基础上,拓展郊区“村级河道保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等“千、百人就业项目”。
  五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建立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乡村”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将就业服务延伸到乡村、延伸到农民。
  《若干意见》的实施,将鼓励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到经济发展较快、岗位较多的地区就业,提高城乡就业流动性,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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