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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法院审结知产民事案件1227件 同比增13.4%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3


  4月26日是第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1日从市高院获悉,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28件,审结1227件,同比分别上升10.2%和13.4%,是近年来增幅较大的一年。在审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上海法院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措施,用“组合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为及时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上海法院积极适用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等临时性司法措施。根据相关规定,上海法院对符合采取临时性司法措施法定条件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依法及时驳回。(美国)新思公司起诉一家中国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新思公司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后,法院在20小时内就实施了保全措施,将侵权证据牢牢“锁定”。
  对于严重侵权行为,上海法院不仅作出赔偿判决,还依法适用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去年以来,上海法院已对多起案件中的侵权者实施民事制裁。百威啤酒酿造商(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在市场上发现,金匙公司生产的啤酒使用与“百威”极其相似的图形商标,于是向市一中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金匙公司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恶劣,除作出最高法定赔偿50万元的判决外,又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上海法院还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收缴销毁侵权产品、侵权工具和侵权商标标识等,让侵权者无法再从事侵权行为。市二中院在审结(瑞典)阿尔发拉瓦尔公司起诉江阴恒力公司侵权案后,执行法官、技术专家及瑞典公司随即一同赶赴江阴,现场监督销毁侵权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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