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有专利总比没有强”、“申请专利,越早越好”……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观点都是正确的。不过,在4月5日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单位主办的讲座上,多位专利复审员却提醒国内企业和普通消费者,切莫将专利的作用绝对化,必要时,还需“一分为二”辨证看待。
误区一:有专利比没专利“牛”
【现象】某著名跨国公司的拳头产品有这样一条广告语:“我们的产品拥有上万项专利。”不仅让国内消费者觉得“外国公司真牛”,也让同行自叹弗如,不敢越专利“雷池”半步。
【专家观点】目前,各国的专利仍是互相独立的。这家公司所说的“上万项专利”,其中不少是同一项技术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累计而来的数量。因此市民不应盲目崇拜国外名牌,受广告误导。对于同行企业来说,该公司也不可能将所有技术在中国申请专利。例如某些技术只在国外申请过专利,那么在中国市场,其他企业同样可以“开拓疆土”。
误区二:专利证书是“金字招牌”
【现象】南方某国有企业,希望以专利证书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将一些初步的尚不成熟的技术申请专利。结果这些专利没有实际价值,无法生产出产品,还被竞争对手“看穿”,指出其为无效专利。
【专家观点】国内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的作用,值得肯定。不过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引导,除了考核企业专利数量外,也应增加专利转化率、实施率等“内涵式”指标。
误区三:专利申请越早越好
【现象】某工程师曾发明一项实用新型技术,不料没有企业对此感兴趣。5年后,终于有企业愿意“接盘”,可是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只有10年,此时已经白白损失了一半保护期。
【专家观点】专利有保护期限,因此如何处理申请时机和市场推广两者间的关系,也是一门“艺术”。申请太早,产品数年后才问世,浪费了最初几年的保护期;申请太晚,被别人抢了先机。尤其在医药领域,产品从一项新技术到获准上市,其间要经过多次临床实验和审批过程,往往长达十几年。建议最初几年先以“商业秘密”形式保护,待产业化前景明朗,再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