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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毕业生万分之一比例评选 上海市特优生具有高校保送生资格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18

  在评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按今年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出特优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的保送生资格,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这是日前市教委、团市委在开展上海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的通知中作出的新规定。
  
  据悉,2006至2007学年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万分之六(其中市优秀学生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20%,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17%),市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属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数的百分之二十。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同时授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称号,享受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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