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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发布公民旁听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公告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61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8年4月23日至24日,在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旁听4月24日(星期四)下午的全体会议。旁听的议题为:1、审议和表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表决《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两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草案)》。旁听名额15名。
  二、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
  三、要求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报名:1、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7:00,通过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提出旁听申请。
  2、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7:00,来电(电话:23119192)提出旁听申请。
  四、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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