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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39名外来人员讨回4.2万余元综合保险费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5

  39名外来人员的4.2万余元综合保险费,本该于去年9月到账,却至今欠缴。记者4月15日下午随浦东新区法院执行庭的执行法官一起来到位于川沙黄楼的一家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副总当场拿出4万余元现金,并称“因为工作交接上的原因,导致款项缴纳未能到账,对此深表歉意。”
  4月16日集中执行行动“铆牢”的3家公司共欠缴近10万元综合保险费,64名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受损。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前分别对3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后15天内将相关综合保险费缴入指定账户内。但这3家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随着劳动合同法宣传日渐深入人心,外来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也逐步增强。过去进城打工,连签合同都不敢提,就怕老板不雇用,而现在他们也开始关注综合保险缴纳等事宜了。前不久,浦东法院执行庭为21名外来务工人员“讨回”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的近4万元综合保险费,就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在辞职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最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维护权益的。
  “虽然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要到60岁以后才能拿到手,但自己的权益总应该维护。”执行法官提醒更多外来从业人员,不要因为“讨回”的钱不能马上拿到手就忽视这一权益,让一些违法违规企业“钻空子”。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执行法官上门时,有的企业比较配合,但也有些企业想“捣浆糊”。4月16日,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张江的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时,发现公司门口的牌子已然“改名换姓”,门卫告知:“原来的公司已经搬走了,现在的公司与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细心的法官发现公司一角堆放的电子器材箱和桌上摆放的一叠快递信件上,都赫然印着原来的名字。在法官的追问下,公司法人代表终于承认自己是原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现在的公司还承接着原来公司的业务,并最终表示愿意在一周内将欠缴的综合保险费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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