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8月1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确规定了婚前保健服务形式和主要内容。
焦扬介绍说,婚前保健服务形式包括婚前保健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姻登记机关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应当引导当事人接受免费的婚前保健咨询,帮助当事人了解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当事人经保健咨询需要作医学检查的,在领取“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后,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内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婚前保健咨询,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此外,婚前保健医师通过婚前保健咨询服务和婚前医学检查,了解婚姻登记当事人是否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是否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是否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以及其他与婚育有关疾病等情形,并提出咨询意见或医学意见。
《意见》提出,民政部门要在所辖婚姻登记机关内按照安静、温馨、私秘的要求,设置不少30平方米、独立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做好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宣传、以及“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综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