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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定向转诊新规4月1日试行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9

  4月1日开始,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定向转诊上一级医院诊治的将试行新规。市卫生局颁布的该项规定要求:患者病情符合急诊和危重指征的、连续三次门诊不能明确诊断,或者有难以解释的症状以及经规范治疗、完整疗程后或疗效不清,或症状继续加重的病人,应及时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上一级医院转诊。
  
  新颁布的《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转诊管理规定》同时指出,超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范围,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和诊疗手段无法支持的;因病情较重、复杂(合并多种较为严重的夹杂症等)或自身体质等原因,可能发生病情突变的;以及存在其他较为复杂的诊疗等问题的,都需及时转诊到定向约定的上一级医院。
  
  据市卫生局介绍,定向转诊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临床诊治需要,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合理诊治,根据病情需要实施定向转诊,确保医疗安全。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守门人”作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审核把关,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进行转诊。提倡病人按分级诊治标准和程序首诊在社区,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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