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上海市人民代 表大会成立50周年座谈会发言摘要
1954年8月16日,上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本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建立。8月13日,在纪念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人大代表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忆往昔,话今朝,看未来,讲述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实践中发展,在开拓中完善的铿锵进程。
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
袁雪芬(第一、二、三、五、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现任上海越剧院名誉院长)
我有幸亲身经历了人民代表大会从创立到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能够在这样光荣而神圣的岗位上工作35年,我感到无比自豪。
参加第一次全国人代会后,我抱定一个宗旨,就是听党的话,跟着党走。凡是上面决定的,我都举手赞成,当时还没有想到人大代表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我深受迫害。“文革”中,我认真阅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力求做一个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粉碎“四人帮”后,我又重新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我深切感到,中国需要“法治”,只有“法治”才能消除几千年来的“人治”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沉重包袱。法治的基础是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形式。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要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参加人代会不是去作客,而是要反映群众疾苦,代表人民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它不仅仅是荣誉称号,更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为人民谋福利。
民主,人大制度的根本所在
谢天放(第十一、十二届市人大代表,十一、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民主是人大制度的根本所在,因而历届常委会都十分重视发扬立法民主。尤其是1998年以来,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常委会努力顺应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趋势,不断开拓新的民主渠道,在听取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方面建立和健全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
我体会较深的是立法听证会。2001年,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首次举行听证会。同年10月,市人大法制委就《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草案)》举行听证会。到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我们确定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将这次听证会举办成一次规范、有序、真正意义上的立法听证会。为此,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因为这是第一次通过公开报名方式选择听证参加人,有不少与立法利益相关的居民报名,他们对这一立法确实有想法,但敢不敢表达、能否表达好意见,我们心里没底。为此,我们一家家拜访,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告知他们听证会的开法和规则,鼓励他们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次听证会开得较为成功,不仅形式上更规范、更民主,而且矛盾双方有激烈的辩论,对我们准确把握最大程度的公众利益、顺利修改法规草案有很大帮助。有了前三次的经验,到了第四次举行《上海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听证会时,我们基本上做到了从容应对了。
信念是一种力量
杨富珍(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八、九、十届市人大代表,第八、九、十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我的人生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依相伴,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历史最终证明,这一选择是正确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尽管民主法制建设的历程是艰难的,人大制度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之所以能坚持下来,并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靠的是信念,是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是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信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信念是一种力量。对一个人来说,如果有了正确的信念支撑,就有了主心骨,在工作中就会少许多顾虑,增更多勇气。我担任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人大的监督有时难免会得罪一些人,这就特别需要有坚定的信念,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真正不辱使命,尽责为民。
关注重点、难点和热点
朱寄萍(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市人大代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从一名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作为曾经担任过政府部门行政负责人的同志,必须适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特点,将工作方式从过去习惯的首长负责制,转变为人大依法集体合议决定的方式。为了正确履行法定的各项职责,必须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方式,使我们充分掌握实情、了解民意,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领域涉及上海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立足点更高、视野更开阔、工作更为宏观。必须善于从全局高度思考问题,作出判断。根据人大工作的重点,要将工作重心和关注焦点,从相对单一的行政管理领域,更多地转变到全市的工作重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上来。
了解民情知晓民意
李锦文(松江区第二届人大代表,松江区九亭镇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现任松江区九亭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九亭里实业公司董事长)
1997年初春,我当选为镇人大代表。说实话,当代表之初,我并不知道代表究竟应当怎样履行职责。但是有一点我很清楚,如果一个人大代表不能做好本职工作,履行为选民服务的职责,那么依法履职就无从谈起。
诚信,是社会公德的基石。当人大代表更要讲究一个“诚”字。代表对选民献出一片诚心,选民才会对你掏出心里话。这样,你才能准确了解民情,听取民意,集中民智,解决人民群众最渴望解决的难题。我平时非常注重“言必信,行必果”,交了许多农民朋友,他们最愿意和我说知心话,遇到什么问题也愿意向我反映。
八年来,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大代表就像水中的鱼,人民群众是养鱼的水。代表只有深入群众,才能真正了解民情、知晓民意,才能成为热爱人民、服务于人民、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好代表。
受民监督对民负责
王午鼎(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届市人大代表,浦东新区第一、二届人大代表,现任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一方面要深入了解民情,及时反映民意,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知情知政的基础上,发挥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宣传教育群众,凝聚民力,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我觉得,代表履职的关键是发挥代表的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作用,我们通过让代表了解区情、镇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作用,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又监督、支持和推动了政府有关难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受民监督,对民负责,是代表履职的重要保证。去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活动,共有85名区人大代表参加了述职。许多选民认为,以前代表选出后,很难再看到身影,不知道代表干了些什么,干得如何,现在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对代表的履职情况有了更多了解。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也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代表,没有“陪衬”
王卓贤(第十、十一、十二届市人大代表,现任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990年,我被选为区人大代表。我难以忘怀作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那段经历。那时,与我同行的还有两位候选人,其中一位由党内联合提名、当时是黄浦区委的主要领导,而我是一名没有半点官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粮食行业职工。地位上的悬殊、职业上的差异,我始终感到自己是一个“陪衬”、一片“绿叶”。在出发去选区的那一刻,我仍抱着做“陪衬”的心态。然而选举的经过并非如我想象。在选民中,我和其他候选人一样,完全平等,我们公平地进行发言和表态,认真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平静地接受选举结果。出乎意料的是,经过差额投票选举,我这个无名小卒也被选民们选为区人大代表。当时,我既感到惊喜和兴奋,又为自己原先错误的想法感到内疚。这次公平、民主的选举,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称号,更不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因为我是人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我的耳边回响着选民的嘱托,身上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