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教委8月18日下发2005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提出要坚持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意见提出,规范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切实改变“学科化”、“小学化”倾向,同时进一步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制订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装备标准。年内,完成“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认真做好193所重点建设初中的经验总结。
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改革实验。建立学校开展素质教育项目实验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小学和初中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二期课改。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二、六年级教学装备标准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小学起始年级全面推行新课程新教材的经验,切实做好小学二年级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施行新课程新教材工作。
进一步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年内完成6门文化基础课程标准优化工作,组织编写符合中职学校学生特点的示范性教材;启动并完成12个专业教学标准,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遴选10所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示范性实验学校。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实施上海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举办上海市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筹建德育名师工作室,教师德育培训基地和学生学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