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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保局采取措施全力做好扩大社会就业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5

  市劳动保障局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为重点,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做好扩大社会就业工作,确保年内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主要措施:一、加快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和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本市鼓励和扶持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鼓励创业氛围;完善扶持创业政策,重点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扩大担保范围,提高担保额度,加强对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类创业资源,建立开放式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二、完善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政策。继续完善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完善对本市大龄失业人员和大龄协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受益范围;拓展社区服务等领域灵活就业渠道,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自谋职业;按照国家规定,将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到商贸、服务型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健全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用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并健全全市市、区县、街镇、居委(村委)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健全地区人力资源状况分析体系,加强失业状况动态监控,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四、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援助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托底,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其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后实施就业专项补贴,帮助其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非农就业,同时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转移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五、加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针对当前本市面临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积极整合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发挥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校企合作、职业见习、公共实训等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完成定向培养2万人的目标,继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同时继续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来沪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积极开展“高师带徒”活动;完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制,规范补贴培训的运作管理;研究健全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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