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2月25日举行的2009年上海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提出,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到责任分工具体,责任部门明确,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出席会议并讲话。
董君舒指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不仅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下级。
董君舒强调,要紧紧围绕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做到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考核,促进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明确重点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上海《实施办法》的有效落实;着力解决一批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会议通报了去年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