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3月28日,本市召开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要求切实把握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虽有问题但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纠正问题、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问题较严重,但能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严重违反“七个不准”要求、又刻意瞒报、不进行自查自纠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专项工作从3月下旬起至今年年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副市长艾宝俊到会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红光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部署,这次集中开展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个不准”,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国企领导“七个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二、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五、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七、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