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条道路一个名 上海将对地名进行全面梳理
“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地名是社会活动、市民生活必需的公共信息,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城市文明和城市管理的水平。在8月4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府发言人焦扬透露,本市将对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整顿工作。
据悉,上海市政府于1993年出台了《上海市地名管理办法》,1998年进一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条例对本市地名的管理职责、命名更名原则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99年条例实施以来,经市地名办审批的建筑物名有1843多个,居住区名1018个,道路交通设施名764个,本市的地名日益丰富,管理成效也日益显现。
但是,近年来,随着上海城乡一体化的加快,市内外各种交往活动的日趋频繁,地名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据市地名办的调查统计,当前地名状况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一是道路同名。据前一阶段的普查,全市道路同名的有372起。其中两条道路同名的301起,三条道路同名的56起,四条道路同名的4起,五条道路同名的7起,六条道路同名的3起,还有1起是八条道路同名。例如,“人民路”的同名现象就比较严重,不仅市区有人民路,金山区、松江区都有人民路;在奉贤区3个不同的镇,就是3条路被取名为“人民路”。还有“育才路”,同名达八起。
二是门牌号比较混乱。如随意编号挂牌、跳号乱号、不挂号牌、不按规定使用统一的号牌,等等。例如,徐汇区文定路上的门牌号牌不仅跳号现象严重,而且出现单、双号并列在同一侧。
三是地名管理职能交叉。地名大大小小有40多类,分属于许多管理部门,如行政区划名由民政部门主管,公路名由市政部门主管,城市道路由市地名办主管,门弄牌号、交通指示牌由公安部门主管,等等,经常性的协调沟通不够。
四是出现了开发商楼盘名称假、大、奇、古、洋而误导市民,居住区与行政区划名冲突等种种新情况,需要及时研究。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开展地名整治工作,实现上海市域范围的全覆盖管理。
首先,将进一步规范地名审批程序和地名命名规则,从地名的申请、受理、审批和批后管理,每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地名审核管理,克服主观性和随意性。今后对市政交通设施、公共绿地和广场、居住区和建筑物等地名的命名,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和人民团结的词语,不得使用封建帝王称谓、官衔和职位等词语,不得使用有违社会道德风尚的词语,不得使用不规范的文字,等等。
与此同时,上海将对全市同名道路和没有标准名称的道路进行全面的梳理整顿工作,计划明年9月底前完成。对同名道路的整治过程中,将优先保留社会影响大、知名度高、道路等级高的路名,优先保留涉及历史保护建筑、涉及当地历史文化渊源的路名。外环以外地区,确有需要保留、无法更名的,采取增加区划后缀的方式便于识别。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上海还将建立由市建委、民政、市政、公安、交通、规划、地名等部门组成的“七方”协调机制,统一规范,协调管理。建立一个由不同学科方面的专家教授和不同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对每一次涉及面广或影响大的地名工作进行专家咨询活动。同时通过地名征集、地名决策公示等方式,调动和发挥广大市民献计献策的积极性,让地名管理贴近广大群众、走进市民生活。上海还将建立完善“地名储备库”,将地名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之中,确保路名与规划红线同步实施,提高地名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