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上海市基础设施建设进 入决战年
在3月19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本市市政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总投资约300亿元,主要项目有94项,其中列入市重大工程项目的有21项。
今年本市市政重大工程将呈现越江隧道、世博配套、高速公路、外滩通道、虹桥枢纽5大类重大工程,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五大类重大工程项目见右图)。此外,备受市民关注的河南路(中华路~天目东路)道路改建工程、中环线浦东段(上中路越江隧道~申江路)、浦东东西通道(浦东段)拓建工程也将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人说,据预测,至2010年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需求将达到4365万车・公里/日,城市道路交通出行量占交通出行总量的38.5%,车辆日均行驶里程将达54.8公里。而目前交通基础设施有效供给能力还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公众对出行需求急剧增长的需要,同时2010年世博会召开也将使矛盾和问题更加凸显,尤其是给中心城区道路带来巨大压力。
为此,今明两年为基础设施建设决战年,中心城区内大型掘路工程项目呈现急速增多势头。据预计,今年将有1400条、段道路安排大型掘路施工,涉及中心城区36.8%的道路。从掘路面积分析,平均每月上述施工将占用2%的道路面积,全年占用比例预计在10%以内。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表示,市政部门将采取五大措施确保平稳度过建设高峰期:加强统筹协调,为项目推进提供保障;创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现场组织管理;落实"四查"制度,全面提升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整合资源,完善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市政重大工程立功竞赛,确保市政重大工程又好又快完成。
五大类重大工程齐头并进
■越江通道建设军工路、新建路、人民路、西藏南路、打浦路复线、龙耀路、上中路(今年竣工通车)、闵浦二桥工程等8条隧道都将处于建设期
■世博配套工程涉及浦东新区、徐汇区、卢湾区、黄浦区的29个世博配套道路工程也将在年内全面开工
■高速公路建设沪宁高速改建拓宽有望年内竣工;浦东机场南进场路有望近期通车;A15公路出省段力争年内通车,其余各段(含闵浦大桥)进入施工阶段;上海长江隧桥工程继续推进
■外滩通道建设3月底4月初将进行外白渡桥移桥作业,6月份前完成延安高架路紫金路以东段的拆除工作
■虹桥枢纽建设崧泽高架路5月份开工、嘉闵高架路、北翟路高架和漕宝路快速路6月份开工
配合市政工程展开市有关部门今年将采取一系列举措减少出行不便。
公安交警:如有必要将采取限行措施
在3月19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随着市政工程项目逐步深入展开,新建和在建工程叠加,加上交通量的自然增长,预计今年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上海道路交通正处于“阵痛期”,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6大举措,尽可能将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对市民出行和工作、生活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这6大举措包括:科学调研论证,优化交通组织。必要时,交警部门可能采取限制号牌、限制部分车种车型进入或限制过境车辆通行等措施。
深入广泛宣传,做好引导分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影响区域周边道路设置交通引导标志和提示信息。
建立例会制度,调整警力布局。一旦发生严重交通阻塞,第一时间调动警力疏导交通。
减少交通干扰,强化交通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市政、工程项目部等单位,以改善道路线形、增加道路容量、及时修复路面破损。交警总队已要求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切实贯彻执行好市公安局和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联合出台的《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并在本市成立了首批5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分中心。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监管。
交通管理:公交移站提前10天公告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为配合今年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市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正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做好公交配套工作,尽可能减少工程给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
据介绍,为重点工程建设所采取的公交配套原则包括:根据重点工程施工特点组织实施公交配套方案,并协调施工单位尽可能减少对公交能行的影响。对半封、全封的施工路段,公交管理部门将指导企业以最近的路段组织实施绕、改道方案,并以最方便乘客乘车的最近路段进行站点移位。公交站点配合临时施工需要移站的,提前10天向市民公告。
对于因市政建设施工,公交绕、改道可能产生的给周边道路通行带来影响,一定程度上对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等问题,建议市民做个有心人,留意是否有公交线路绕、改道或移站的信息,并看准时间。管理部门同时也会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提请市民注意新闻媒体发布的重大工程信息。对因道路施工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恳请市民予以配合支持和谅解。此外,管理部门还将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在施工前及时提前告知市民;施工中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拥堵;施工后及时恢复原站点,最大限度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4月1日起物损交通事故处理有新规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之间发生未涉及人身伤亡的物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赔偿处理。这是3月19日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信息。
4月1日起施行的《暂行办法》与以往相比,主要区别有三:
一是取消了财产损失2000元以内和30000元以内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机动车之间发生未涉及人身伤亡的物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都应当自行协商赔偿处理。这是因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执勤民警都不是财产评估的专业人士,无法准确判断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由此会延误快撤事故现场的效率;
二是建立集“事故车辆定损、保险理赔、事故定责”等多功能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提供物损交通事故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取消了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定责任的做法。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在现场为事故责任而争论不休的状况。
首批5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分中心也将于4月1日正式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