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从本月起,本市高校学生将享受4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每月20元,其中约14%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每月40元的补贴。市教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高校迅速将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中央财政对本市市属公办高校和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达了临时补贴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
此外,市教委决定,将原本用于补贴高校学生食堂的资金,直接用于市属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所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和研究生的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