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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安全卫生环境 上海市学校幼儿园周边将设“禁区”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6

  为促进未成人健康成长,本市新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建设标准(试行)》。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将设治安、消防、交通、市容、文化等各类“禁区”。
  学校内―――不得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门口30米内―――不得设立倒粪站及垃圾站;
  校门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乱堆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50米内―――不得安置汽车加油(气)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
  与学校围墙直线距离50米内―――不得放置液化石油气罐;
  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和公共停车场;
  新建学校门口及周边1000米内―――未经批准不得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与此同时,一个良好的“软环境”也在建设之中。根据这一标准,今后,各校校外治安辅导员每月必须至少到校园辅导两次;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中小学主要出入口必须由教师、交警或交通协管员联合组织学生护导队;各校校车则每年必须年检2次,凡交通违纪满12分或曾发生重死亡事故负全责的驾驶员则不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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