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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实施137项新版告知须知制度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9

  手术知情同意书有了通俗版。从3月11日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全面实施的137项告知须知制度中注意到,在新版的妇科手术志愿书中,原先沿用多年的术中保留或切除“附件”二字被“卵巢、输卵管”所替代,而且对切除“双侧卵巢、输卵管”后可能出现的围绝经期症状,如丧失生育能力、影响病人的性激素分泌、可能需要终身服用激素等均以书面形式告知。
  
  该院院长马骏告诉记者,新施行的137项告知须知制度对医院的每个职工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那就是在充分告知、真实告知、及时告知、书面告知的基础上,还要力争做到通俗告知,让病人听到而且还尽可能理解。
  
  长期以来,医生在告知过程中习惯于用医学术语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家属常常不知其所云。就以“附件”两字为例,人们对具体指什么,以及切除后可能造成的生理、心理影响并不十分清楚。而由此造成的认知上的差异,也为医患矛盾埋下了隐患。来自司法部门对于医疗纠纷案件成因的分析显示,一半以上的医疗纠纷缘自于告知环节。
  
  针对这一薄弱环节,该院于去年10月开始对医院原有的告知须知制度进行了大梳理,并进一步加以完善。如将病人使用贵重药物治疗的口头告知改为书面告知;将财务口头催款改为催款通知书,并写明由此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新版的137项告知须知制度分别以上墙公示、书面须知、签署志愿书,以及口头告知等形式与就诊病人、孕产妇见面。而为了做到告知通俗易懂,该院还在妇科手术病人谈话中试行“非专业术语+简明图示”的通俗告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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