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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通报1月药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公告 9家药品零售企业限期整改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9

  上海市食药监管局3月4日通报了2008年1月上海市药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公告。公告显示,在对14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的行政检查中,屈臣氏梅龙镇广场店、华氏华山药房、上海施康大药房、上海九州通龙天药店4家药品零售企业不合格。此外,还有9家企业限期整改,合格企业为131家。
  9家限期整改的药品零售企业为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镇宁路店、上海九州通世和大药房、上海好运大药房管理有限公司顾村店、上海九州通潘桥药店、湖北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三分店、上海市东场医药商店、上海南汇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崇明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连锁总店)和上海才松堂医药有限公司才松堂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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